
為進一步推動田長制、林長制與檢察工作的全面有效對接,完善林地、耕地保護與司法保護協作協同機制,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8月29日,天元區田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田長辦)、天元區林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林長辦)與天元區人民檢察院召開了“田長+檢察長”“林長+檢察長”依法治田、治林工作座談會。
天元區自然資源(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肖振華就深化“田長+檢察長”“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縱深發展作下一步具體工作部署:強化協作配合,推動機制有效落實;加大辦案力度,確保工作更具實效;開展專項督查,形成林田管理保護合力。他強調,要聚焦林業、耕地生態資源保護,不斷加快推進現代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聯合“檢察藍”守護“生態綠”,為建設現代化生態宜居的新株洲提供優良的環境基礎和堅強的法治保障。
天元區人民檢察長黨組書記、檢察長陳衛華指出,構建“田長+檢察長”和“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森林生態安全和耕地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動實踐。通過建立協作機制,充分發揮田長辦、林長辦統籌協調作用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作用,形成生態保護履職合力,共同保障生態安全。
座談會后,肖振華局長與陳衛華檢察長共同簽署了《關于建立“田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意見》《關于建立“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意見》文件(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圍繞實現耕地資源領域治理現代化和林業高質量發展目標,建立檢察機關與林(田)長制工作機構之間案件線索移送、信息共享、調查取證與協作配合、聯合督辦等工作機制,創新“田長、林長+檢察長”依法治田、治林工作新模式,進一步強化了行政執法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之間的協作配合。
與會人員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將通過“田長+檢察長”、“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著力解決生態保護中存在的問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匯聚起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的合力,助推全區高質量綠色發展。
座談會現場
區自然資源(林業)局與區檢察院負責人共同簽署《意見》
責編:龍瑋
初審:龍瑋 二審:段新平 終審:羅敏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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